惠阳区司法局是惠阳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,有5个内设机构,直属行政单位2个,直属事业单位2个,派出机构9个。惠阳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中央和省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(二)负责法制宣传、普及法律常识及对外法制宣传工作。
(三)领导、监督律师工作、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。依法负责律师、公证、社会法律机构相关管理工作。
(四)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。
(五)指导、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、人民调解、社区矫正、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。
(六)指导、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、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。
(七)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。
(八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